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公告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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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七号令)的规定,现对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情况(具体名单附后)予以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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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
2011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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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公告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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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登记证件名称 |
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 |
发证机关名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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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877953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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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公司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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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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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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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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