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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6599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费
发文机关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津医保局发〔2023〕69号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3〕69号
发布时间:2023-10-26 10: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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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保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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