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3-06599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险费 | 发文机关 |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 标题 |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津医保局发〔2023〕69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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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3〕69号
发布时间:2023-10-26 10: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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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保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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