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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1629主题分类 总局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性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7月1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发布时间:2021-07-16 10: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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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并与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相衔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1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2017年第3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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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的解读
关联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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