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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18-00536主题分类 契税
发文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有效性 全文有效
标题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应照章征收契税的函
发文字号 财农〔2000〕45号发布时间 2018-06-1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应照章征收契税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15 16: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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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县财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按国家有关规定转让时,应照章征收契税。

天津市财政局
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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