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14: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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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x-2021079(招标文件编号:jszx-202107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区丽港园11号325-6
中标(成交)金额:118.38283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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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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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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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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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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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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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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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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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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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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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8.95万元/每年度,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区域包括:云南路4号办公区和新兴路52号两个办公区。 本项目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24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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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方应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参与服务工作。
2、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与群众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中标方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方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4、如采购方对中标方提供的人员出现3次不服从管理、违反采购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采购方可以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方更换合格的人员。
5、服务期内,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方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6、服务人员的工作由采购方进行分配、管理,对服务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方同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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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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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服务标准、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餐具卫生服务标准、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礼仪服务标准、消防安全标准、设施设备保养标准、评价考核验收标准,均需满足项目需求书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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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西运、郭瑞杰、张可欣、姜兴华、王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优惠下浮后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1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4号
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苑航 603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3.项目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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