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