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 李娟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任职务; 李源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老干部处副处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刚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