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3-00729 | 主题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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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4: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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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税务总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打造理论武装“领头雁”,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理论学习的“高度”,引领全体税务干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目标任务上来。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建强班子配强队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组织生活制度,锻造税收工作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全面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主题党日实践学多种形式并举,强化税务干部模范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意识。组织全系统参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汇编37篇优秀成果印发全系统,掀起学习讨论新高潮。开展“建设书香机关 实施全民阅读”活动,主要负责人撰写推荐词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书,带动全体税务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收入工作,谋深做实提升税费收入质量课题,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二)高效落实退税减税降费
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减负担、增信心、添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助企纾困解难、促进稳岗就业提供了强劲支撑。
(三)抓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
加强系统谋划,建立协调机制,会同人社、医保部门积极推进社保缴费政策优化调整,规范征收管理。深化非税收入划转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规程,创新重点费源分类征管模式。
(四)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挽回税款损失;坚决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8件。
(五)税费服务质效大幅提升
连续第九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三批推出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具体举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资料、简化程序,纳税人等候和办理时长缩减40%以上;协同打造企业开办“一窗通”“津味套餐”服务。2022年度纳税人满意度排名提升11位,市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月度通报显示,税务部门综合得分全年稳居第一。
(六)不断健全税收监管体系
着力打造网格化、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专项风险分析,部署增值税留抵退税事后风险防控,开展有限合伙、外地施工企业、扶持类基金等风险分析,打造股份减持领域风险分析“拳头产品”,开展跨境利润水平监控分析,积极推进反避税案件调查。
四、强化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注重将法治理念融入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制发公告10件,涵盖明确我市契税法实施后执行口径、下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以及我市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等重点涉税事项,全力确保税费征收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保障行政决策程序按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有效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二)严格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对深化征管改革、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等重大决策及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提交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有效使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才,高效运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制度,为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作出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及时修订税务系统“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对权力运行的源头、过程和结果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及取消下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试点开展说理式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促动税务执法理念变革,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统一区域税务执法标准
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7大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率先在全国实现区域内全事项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更新《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编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部门联动合力化解执法难题
与市高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委协同构建不动产司法拍卖全流程联动机制,解决税费办理及产权过户等疑难问题,本年度累计办结相关税费征缴业务776件,涉及房产1143套。建立“检察 税务”协作机制,围绕线索移送、协作支持、内控完善和人才共育等7个方面,联合打造税收治理新范例。
七、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抓实抓细政务信息公开
依法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落实市政府和税务总局评估整改要求,严把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答复。
(二)健全税务执法权力内部监督体系
通过开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落实督导、退税减税督察、重点政策落实风险疑点核查、“一户式”管理机制督导、“全电”发票试点扩围督导等工作,不断完善“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强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防范重大执法风险。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本年度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灵活运用复议意见书制度,在回应复议请求基础上,延伸税务执法行为纠错纠偏范围,力求做到“一书制发,规范一片”。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力量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应诉案件零败诉。
(二)妥善处置信访案件
学习宣传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修订相关配套制度文件;深入推进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及信访积案化解,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试点挂牌运行调解中心,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打通公职律师调解中心与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业务通道,实现税费争议“一站式”联席调解,再度提升税费争议解决便捷度。
九、全力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提升税收风险精准管控水平
深化“以数治税”,积极探索大数据算法模型研究,优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化建设,推进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按计划推送风险管理任务,完成风险应对。
(二)建设“全电”发票精品工程
坚决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作为全国第一批推广实施单位、第三批受票扩围城市,优化整体上线安排和基础资源实施计划,于12月30日顺利实现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验证,创造首批试点单位最快纪录,拼出了“天津速度”。
(三)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升级
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目标,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便利化,进一步提高电子税务友好度,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常见税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建设线下“智慧微厅”,实现发票申领等常见税费业务自助便捷办理;打造12366语音智能客服“津税宝”,可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咨询服务。
十、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应急处置各项制度,规范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在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控和系统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围绕人员财产安全、数据安全、涉税舆情等重点事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年,天津税务法治建设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个别税务干部对执法风险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二是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不遵守法定程序的现象偶有发生;三是在本市构建的全社会协税护税共治格局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税务总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坚持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常态化提升税费收入质量;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执法风险防控;继续实施“八五”普法,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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