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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1-00250主题分类 年度法制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2月2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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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现将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先后三次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刻领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我局主要负责人就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专题法治讲座,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就我市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辅导,狠抓政策落实,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三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配合地方出台税费支持政策,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做好综合性税收政策会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复工作。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遵循制定规则和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按时向税务总局进行文件备案。2020年完成市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10件,按要求对公告类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均建立了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进了法治税务建设。统筹运用公职律师处理法律事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税务执法制度,完善税务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执法体系,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二是积极推行税务系统权责清单。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局于7月20日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将权责清单向全社会公布,共分8类55项市级权责事项。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线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法制审核流程。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聚焦政治定位,稳慎有序推进两级巡察工作开展,市局党委2020年对5个区局党委和3个派出机构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深入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加强督审内控互相结合,全年推送3批次重点风险核查任务,全年对12个单位统筹开展层级督审、专项督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积极稳妥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推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按期答辩出庭,印发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推进各基层税务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通天津市智慧信访信息系统权限,实现网上受理信访。规范接件、转件、办件程序,严格遵守工作时限,维护信访秩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税费政策法规公开。依托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做好税费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通过天津税务网站的税收政策法规库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通过专家政策解读、企业典型案例分析、设立专题专栏和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充分开展政策解读。二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在网站开设“战疫情 促发展 税务人在行动”“减税降费在行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等九个专栏,以图解、视频、问答、政策汇编等方式及时发布减税降费有关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辅导,通过 “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操作指引、政策要点等内容1700余条。印制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热点问答、政策汇编等宣传折页,上线12366微信端智能咨询系统。二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完成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扩大“银税互动”范围至m级企业,积极发挥涉税服务助力作用。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我局所辖各区税务局均成立了法制科,并配备了专业法制工作人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了基层法制部门,为法制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人才基础。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发展壮大系统公职律师队伍。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增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全年召开了2次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3次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权责清单、裁量权基准等重要工作统一部署,协调落实。二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了“五个一”,即组织了中心组专题学习、召开了任务分解会、制定了责任清单、举办了专题法治讲座、开展了自查。
        十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就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各单位法治税务建设情况不够均衡,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和常态化落实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仍存在不规范情况,需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依然不足,特别是复议应诉案件的实战能力还相对薄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发挥不够,对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使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将税收法治工作与扎实完成好各项税收任务,确保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深度融合,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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