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3-00259 | 主题分类 |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度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3年2月10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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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度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0 14: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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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1月,通过 “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市级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以随机摇号方式抽取出196户待查企业。拟从2023年2月开始,对上述企业辅导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开展重点检查。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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