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3-00108 | 主题分类 |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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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16 15: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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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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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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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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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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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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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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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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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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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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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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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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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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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非企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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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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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部门可以采取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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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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