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2-00624 | 主题分类 |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2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28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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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2022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8 14: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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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要求,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从2022年市级重点稽查对象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随机抽查对象企业名单。拟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对上述企业辅导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开展重点检查。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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