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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5: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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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始终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党发〔2021〕41号)、《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津和党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坚持以创新执法思维、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稳中求进,高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开展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升级税收营商环境。现将区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局始终坚持逐级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执法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要应诉案件亲自出庭,顺利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能按照既定路线及时间落实到位。各层级“第一责任人”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在帮助企业减税降费、纾困解难,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等方面展现和平税务的担当作为。

       (二)坚持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业务工作,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全面夯实法治税务基础

       一是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党委班子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常态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责任。把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法规融入税务干部工作履职的全过程,抓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以生动形式和载体深入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三是促进税务干部提升法治思维。按季度制定“学法”计划,按月推进学习进度。在税务干部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集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从上到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作为各党支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督促部门一把手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证学习效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区局严格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坚决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有效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年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部署多项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责,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聚力“主责主业”,组织税费收入量稳质优

       一是按照“依法征收、全面统筹、精准施策、坚守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遵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按季度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越底线、不踏红线,切实防范组织收入风险。加强税源监控,全面分析税源状况和发展趋势,精准研判,深挖潜力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做好清理欠税工作,不断压缩陈欠数额,加大催缴力度,督促税款及时入库。二是在“减税降费”上下功夫。以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为抓手,迅速贯彻相关要求,做到精准推送,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助力企业行稳致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五个必汇报”制度,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三是在“税费征管”上下功夫。突出抓好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有序推进“六税两费”减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全力做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缴等工作。

       (二)聚力“为民服务”,税费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区局牢记“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紧紧围绕办税缴费便利化目标,全力推动税费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助力“大服务大招商”行动。一是拓展“非接触”智慧办税缴费服务。持续推广“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平台,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培训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指引。成立征纳互动运营中心,通过屏幕共享、视频互动远程辅导纳税人,已为2100多户经营主体提供征纳互动服务。探索可视化答疑模式,通过直播交互问答新形式,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20场,累计观看人次超30000。二是“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将税费优惠政策重新梳理整合成“政策礼包”,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000余户个体工商户、8000余户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推送。通过系统筛选等方式,精准锁定并推送给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热线服务人员定期汇总分析纳税人缴费人高频咨询、高频业务等情况,为其精准匹配适用政策,通过电话回拨回访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咨询服务。三是“直联式”走访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和平区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文旅企业和外资外贸企业,通过调研走访、税法宣传、个性服务等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问计问需、纾困解难,对民营企业实施局长直联、诉求直通。

       (三)聚力“以数治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断落细

       区局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以及“数智化”手段集成创新,系统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逐步搭建起数据治税、智能强税的基本架构,推动和平智慧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针对信息化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深入查找信息化管理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不足,持续进行整治。二是发挥以税咨政效用。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聚焦“3255”现代都市型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和平特色的高质量税收分析精品。今年以来,围绕批发零售业等重点产业链精准分析。深入开展税收贡献前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货代运输等行业以及老字号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加强上下横向联动,与税源管理所打造《和平老字号企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专题、与河西区税务局联合开展《跨区域住宿业税收分析》专题等。通过分析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30条,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四)聚力“机制建设”,依法治税持续推进

       一是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制定《和平区税务局5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方案》,全力构建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强化不动产拍卖司法税收联动机制。建章立制,制定《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流程》、《司法拍卖法院扣缴税费的业务流程》等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司法拍卖联动机制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联系,切实为纳税人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事项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完成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工作,同时确保法院扣缴的税费足额入库。三是加大税法普及范围力度。开展各类宣传报道85篇次,依托“桃花节”“海棠节”消费活动进行大型户外税宣,以耀华中学为青少年普法主阵地,吸引广大市民游客学生咨询。四是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推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进一步加强京津冀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理及备案,对规范性文件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决策事项,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凡事做到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规定,并充分发挥法规专业人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各业务综合部门、各税务所协调解决涉及税收法律的各类疑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执法风险,共同研究解决对策,为个案的顺利解决保驾护航。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各部门进一步学习《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促进贯彻落实。

       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全局和各税务所权责清单编制,规范干部权利行使。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四是通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稳步推进该项制度有效落实。五是利用好税务约谈室以及模拟法庭、听证、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三位一体”综合室,紧紧抓牢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不断优化升级。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区局深入贯彻安全应急稳定有关工作要求,秉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完善安全责任制,深化安全应急稳定检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安全应急形势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是健全区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用其指导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二是严格遵照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三是做好安全应急各项工作。对工作区和生活区,尤其是办税服务厅、职工食堂、档案室、机房、库房、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应急设施运行状况。四是协调组织局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区防控指挥部开展应急防疫处置工作。五是完善涉税舆情应急预案。不断强化舆情应急工作机制,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综合办公系统类、舆情安全类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程序,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处理,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负面舆情造成的影响,有序引导社会舆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区局着力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引导和鼓励纳税人理性表述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倡导执法人员换位思考、以理服人,畅通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的路径。健全完善行政调解等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完善行政调解等制度落实方面,注重日常梳理工作经验,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一是要求执法人员持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关心纳税人痛点难点问题,保证纳税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注重说理式执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二是通过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流程,做到工作有程序,凡事讲规程,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存档,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换位思考常态化,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征纳矛盾,做到换位思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了解纳税人诉求,制定化解矛盾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税收工作构筑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

       八、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设备,持续优化执法水平

       区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着重打造高水平执法队伍,持续加大税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税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天津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强大战略支撑。积极探索法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并与税务执法工作相结合,在提升全员执法素质的同时,快速有效解决日常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长远规划区局法治建设,为区局储备“能打善战”的法规专业人才,并将“法治精神”传承下去。

       九、下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筑牢政治根本,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推动完善落实“第一议题”,持续健全学习机制,及时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是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积极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积极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等创建。持续深化拓展“一支部一品牌”等特色品牌建设,扎实推动“抓好党务”创先争优工作,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三是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在做好“三个表率”、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上下功夫。

       (二)抓好组织收入,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紧统筹谋划部署。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守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底线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深入测算经济、政策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加大后续收入分析研判。二是抓实重点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分析,进一步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全面掌握企业投入产出、成本利润等综合性经济指标,实时掌握土地转让、项目开工、投产达产、资金周转等最新情况。三是抓细经济分析调研。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发展动态,持续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加强税收管理大数据分析,精准研判新发展阶段税收形势。加强对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问需力度,精准对接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全方位打造具有和平特色的拳头分析产品。

       (三)深化改革攻坚,持续落实征管体制改革

       一是推动《意见》落实落细。结合前期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定期“回头看”查漏补缺。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专题调查研究,围绕破解复杂难题开展对策性调研,挂图作战,挂责问效。二是提升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对高风险事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税收风险分析力度,优化数据模型。推进征管稽查协同合作,完善信息交互,拓展业务边界,切实提高协作运转效率,共同营造区域和谐税收营商环境。

       (四)高效推进落实,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严格执行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机制,积极宣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纳税信用业务培训,强化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落实纳税信用 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二是深化创新税费宣传服务。精辅导,送服务,转视角,密切税企沟通,梳理高频热点问题,凝聚税收宣传合力,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发力点,提高税费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创新提升税费宣传水平。三是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优惠、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运用好税收管理系统,定期筛查疑点数据,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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